孕妇更要调和性情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7-20

□ 马有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医强调怡情养生,对于孕妇,更应如此。因为孕妇的心情对于母体健康及胎儿的生长发育甚为重要。

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千金方》中强调指出,孕妇一定要注意“调心神,和情性,节嗜欲,庶事清静”。这的确是胎孕保健的第一要务。

怀孕的妇女要修心养性,调和心神,平定心情,经常保持宁静、愉快的情绪,不仅对孕母的健康十分重要,而且对胎儿的正常发育也有重要影响。正如清代名医叶天士在《竹林女科》中所说:“宁静即养胎,盖气血调和则胎安。”

孕妇善于调心神、和情性,既是胎养要务,也是胎教良方,因为心神得安,心气得养,对子女的性情也会产生良好影响,所以《胎产集要》强调:”欲生好子者,必须先养其气,气得其养则生子性情和顺。”如果孕妇的心神不调,情性不和,特别是七情过激,不仅母体受损而且危害胎儿。明代名医万密斋在《妇人秘科》中指出:“受胎之后,喜怒哀乐,莫敢不慎。”他认为,过度的忧思恼怒,都会损伤母气,而“母气既伤,子气应之,未有不伤者也。”

一旦子气受伤,一是妨碍胎儿正常发育,二是引发胎病。

早在唐代,孙思邈就发现,在妊娠三月左右,如果孕妇遭受惊恐或过度恼怒,就可能给胎儿的发育“定形”造成危害。

现代研究也证明,怀孕早期的情绪紧张是引起胎儿畸形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因为,母子同体,胎居母腹,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氧气和营养物质,均由母体血液通过胎盘来供给。母体情绪紧张,急剧变化,就会引起激素分泌异常和血液中化学成分的改变,使血液中产生有害于神经系统和其他组织的物质。如果孕妇在妊娠7~10周内情绪过度紧张,会使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过多而妨碍胎儿上颌的发育,引起胎儿腭裂,俗称豁嘴。一位德国儿科专家作过统计,在希特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新生儿畸形率只有l.7%,战争期间上升到2.6%,到了战后则高达6.5%。他认为,战争恐怖和战后危机是导致畸形显著增加的重要因素。

妊娠后期,胎儿身体器官的发育渐趋完善,而神经系统的发育正处于旺盛阶段,如果这时孕妇备受惊恐、忧伤的折磨,惊慌不已,坐卧不宁,以致胎动频繁,就会影响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这种胎儿出生后,往往哭闹躁动,睡眠不安,消化不良,适应能力差,更容易形成暴躁乖僻的性格。

孕妇过度的忧思恼怒和惊恐,往往引起胎病,给孩子埋下祸根。这是因为,“孕精母气以生,呼吸相通,喜怒相应,一有偏倚,即致子疾。”例如,长期忧郁的孕妇,以致血中营养成分不足,影响胎儿发育,孩子出生以后常患虚证。有人对患有多动症的儿童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他们的母亲在妊娠期往往有较大的情绪波动和心理困扰。

由此可见,要使胎儿的身心正常发育,防止畸形,避免胎病,孕妇在整个妊娠期间,始终都应注意调和性情,防止七情伤胎。宋代名医陈无择在论述妊娠注意事项时,强调得最多的就是和情性,防情伤。他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写道:“一月不可纵怒,二月不可惊动,三月不可纵欲及悲哀,四月不可劳逸,五月不可妄思,六月不得杂食及针灸其经,七月不可忧郁、叫呼,触冒烦躁,八月勿食燥物,九月不可怀恐及房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