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光敏反应重在防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8-01

夏天生病吃药时要特别注意,有些药吃了以后不能晒太阳,否则可能出现严重的光敏反应。

药物的光敏性是病人在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之后,机体暴露于阳光中,皮肤因光线产生的不良反应,比如发红、发痒、发热,甚至出现灼痛、水疱、破溃等,类似于日光性皮炎,也被称为光敏性药疹。可引起光敏反应的常见药物有:抗生素类的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的磺胺嘧啶;喹诺酮类的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司帕沙星等;抗真菌药如灰黄霉素;口服降糖药D-860;镇静药中的异丙嗪、氯丙嗪;利尿药如速尿、氢氯噻嗪、氨苯蝶啶等;降压药如珍菊降压片、复方降压片、复方卡托普利、复方罗布麻片等。

药物光敏反应更容易发生在皮肤敏感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有人体免疫缺陷病、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这些人群在服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常用的预防措施包括:

1.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药物。

2.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立即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3.如果服药后晒太阳而出现过敏,皮肤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要立即躲避日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初次发生者要尽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线,包括日光灯的照射。

4.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5.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如果需要外出,可戴上宽沿帽或撑遮阳伞,并涂上防晒霜。

值得提醒的是,除某些药物外,还有一些食物也可产生这种光敏反应,如香菜、芹菜、油菜、芥菜、无花果、柠檬、黄泥螺等。(王海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