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与药引
中国中医药报 2011-08-16
□ 王金亮 侯红霞 山西省平遥县中医院
《辞源》云:“中医开完处方,末尾加一两味药作为药引,又叫引子。”可见中医临证处方后每多涉及药引一事,药引者必与主方疗效一致,同气相求,可增加临床疗效,故尤在泾说:“兵无向导则不达贼境,药无引则不通病所。”
清代,张睿曾作《药引论》专篇,指出“古人用汤,必须置引”。可见药引在临床之常用,《串雅内编》指出:“外感葱白汤下,内伤米汤下,痰病姜汤下,火病白水下,余可类推”,有者甚至一方数引,随证应用,其在处方中的作用实有画龙点睛之妙。
古今汤方何止千万,加之历代医家各有发挥,以致药引无穷。药引之用临床最常见者如生姜、大枣、黄酒、童便、葱白、饴糖、冰糖、粳米、核桃仁、猪蹄等。如桂枝汤用姜枣为引,配合主药以调和营卫;生化汤以黄酒、童便为引,增加祛瘀生新之力;外感风寒解表药用生姜、葱白以增加解表发汗之功;补益剂如四君子汤、补中益气汤等也常配伍生姜、大枣以助益气之效;小建中汤以饴糖为引以温养脾胃;益胃汤用冰糖以图酸甘化阴;《傅青主女科》通乳丹用猪蹄为引以通乳汁,等等。
需要说明的是,“药引”并非完全等同于“引经药”或“调和药”。“引经药”乃“引经报使”之意,《本草纲目》载有:“十二经引经药”,而“调和药”则意在缓和主药之峻烈,常作为使药应用,如甘草调和诸药。“药引子”有时有引经之意,也可用于调和诸药,有的则具有矫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