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烟草消费新税法再遭法庭禁令

2004-03-25

据新华社马尼拉3月24日电(记者郭春菊)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马卡蒂金融区地方法院近日下达禁令,要求菲税务局停止实施对新的香烟品牌征收高消费税。这已是菲律宾第二家地方法院对此新税法颁布禁令。

据当地媒体报道,马卡蒂地方法院对英美烟草公司(菲律宾)就菲税务局实施的香烟消费税新税法提出诉讼一案做出裁决,禁止菲税务局实施对1997年1月以后推出的香烟品牌征收高消费税的2003新税法。

菲律宾税务局副局长金·埃纳雷斯已表示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因为这一裁决影响了菲税务局的税收计划。

此前,菲律宾中部宿务省曼达韦市地方法院2月份对一位纳税人及新香烟品牌经销商就2003新税法提出的诉讼做出裁决,宣布新税法“因违反宪法及没有法律根据是无效的、有缺陷和不可执行的”。

菲律宾2003香烟消费税新税法去年由菲前财政部长卡马乔签署,于去年9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新税法,对1997年1月以后推出的香烟品牌征收的消费税将以全国调查统计的香烟实际零售价格为基础,而不再以生产商所建议的零售价格为基础。

受到新税法影响的新香烟品牌包括菲律宾LA SUERTE雪茄和烟草公司的ASTRO和MEMPHIS牌香烟以及英美烟草公司的LUCKY STRIKE牌香烟。菲税务局进行的市场调查表明,这些品牌香烟的零售价格已经上升,因此应该征收更高的消费税。

新税法导致LA SUERTE公司这2个品牌香烟的消费税上涨了4倍,由原来每包1.12比索(1美元约合56比索)升至5.6比索;而英美烟草公司的LUCKY STRIKE牌香烟的消费税也由原来的每包8.96比索升至13.44比索。

经销新香烟品牌的烟草公司认为新税法不公平,使其难以与没有受到新税法限制的竞争对手进行竞争,这些竞争对手包括很早打入菲律宾烟草市场、拥有世界知名香烟品牌“万宝路”的美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

LA SUERTE公司早在去年8月份就向马尼拉另一家地方法院对新税法提出诉讼,后被驳回。LA SUERTE公司警告说,由于新税法的实施,该公司可能被迫裁员。LA SUERTE公司的香烟品牌占菲国内市场80%的份额;英美烟草公司也表示新税法的高消费税将使本已连续2年出现净亏损的该企业雪上加霜。

菲律宾财政部则表示,自1997年以来,由于未重新划分新香烟品牌,导致政府损失约400亿比索的税收。由于面临高额预算赤字,菲政府正在努力开拓增加税收的渠道。

菲律宾烟草业是菲国内主要的税收产业之一。从1997年至2002年,菲政府烟草业的年税收高达236.5亿比索,其中包括173亿比索的消费税,36.1亿比索的法人税和27.4亿比索的关税。

菲律宾香烟和其他烟草产品的消费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2.3%,甚至超过饮料业消费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2.1%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