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丽水两地携手查处“神龙丹”等假药

2004-09-07

近日,金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丽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线索,获悉在当地执法检查中发现标示为“邯郸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31212的药品“神龙丹”为假药,并已流入金华辖区永康的7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金华市药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涉嫌的7家单位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其中4家有经营假药“神龙丹”的情况,在检查中还发现某药店还有经营假药“坐骨神经痛丸”的行为,检查人员当场对上述假药进行查封扣押。目前,这4家单位已被立案查处。

自从“金丽衢药品稽查协作机制”建立以来,三市药监局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联共管、共同发展”的原则,互通信息,共同协作,已查处了多起跨地区的药品违法案件。(发布日期:200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