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改革成本该由谁来负担?

2003-10-17

国家在进行了多轮药品降价后,最近又对中成药进行了限价,显示了政府要把药价“减肥”运动进行到底的决心。

作为药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是想通过降低药品零售价来不断压缩流通环节的利润和空间,从而切实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其出发点是好的,但这项措施在执行了几年后,却陷入了政府积极推动,执行者消极对待,百姓因没有及时见到预期效果而不满意的尴尬境地。原因何在?

说到底,药价改革实际是厂家、流通企业、医院之间利益的重新分配,它不仅要在已有的蛋糕上重新划分各自应得的百分比,而且还要把大蛋糕挤成小蛋糕,使上述诸方药价改革的直接参与者及执行者感到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同时又没有其他来源补充。自然,这三方的积极性都不高。

同时,改革需要成本支出。例如: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初期,放开各项产品及服务价格时,我们的工资单随之出现各种补贴项目;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单位要为职工交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等。同样,药价改革也有成本,其主要表现在各方利益损失后,如何给予相应的协调和补偿。以医院为例,想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现状,就必须给它一个药品以外的收入来源。有人建议医院可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来补偿,但这样做对于患者来说未必就好。他们在药品上支出的节省,可能被检查费、手术费等服务费用的增加所抵消,治病的总费用可能不降反升。

现在药价改革的做法是,以“挤水分”或“挤虚高”作为降价的成本。但实际上采取的“一刀切”的做法,对很多企业来说,切到的已不是“水”而是“肉”。以生产了多年的普药为例,多次降价已使其主要生产厂家的销售利润降至5%左右,属微利,而近两年企业还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  GMP改造、环保建设等等,导致这些普药成本普遍提高,再降价势必使企业不能生产。对新药研发来说更是如此。入世后,想靠仿制药赚钱越来越难,企业要生存,必须在新品研发方面增加投入,但如果现有产品的利润空间太小,企业必然无力投资研发,很快将被国外大公司挤出市场。此外,现行的定价办法是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很难反映出产品研制开发上的支出,没有从定价政策上体现对创新的保护。

药价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科学的管理手段,需要医药工商企业一起配合,更需要政府与社会的通力合作。要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药价改革方案,就必须同时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解决好对改革参与各方的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