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审批看民意北京首次举行药品行政审批听证会
2004-08-02
药店如何审批 政府关注民意北京首开药品行政审批听证会2004年08月02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侯玉岭报道 新开办药店与原有药店是否应有距离规定?药店经营范围应由药监部门统一规定还是应由药店自主决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还是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7月28日上午,在众多旁听群众和媒体记者的密切注视下,15名由首都各界推荐的听证代表与北京市药品监管局负责人直接对话,专门就《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发表意见。这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北京市首次就药品行政审批举行听证会。
据了解,为了使零售药店审批和监管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市实际,北京市药品监管局不久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暂行规定》,并于6月30日至7月15日期间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听取意见。此次特意举行听证会,则是为了在决策前进一步了解民意。
记者在听证会现场看到,参加听证的代表虽然只有区区十几人,但却颇具代表性。既有资深药学专家,又有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负责人;既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代表,又有城镇街道和农村乡镇代表。北京市城建集团下属某单位早就想介入药品零售业,他们的代表也如愿坐到了听证席上。不出人们所料,听证代表集中关注的,依然是药店合理布局、执业药师配置、经营范围限定、经营面积规定等等。而出乎记者预料的是,对于人们关注度最高的应不应对药店间距做出具体规定问题,与会听证代表的意见并未呈一边倒,而是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北京市近年来及时根据药品市场发展状况明确规定并数次调整药店间距,有利于促进全市药店合理布局和方便城乡居民购药;二是认为现阶段仍由政府部门适当限制药店间距是必要的,规定城市繁华商业区和农村不设间距限制而其他地区规定350米间距是有根据的,有利于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和维护现有药店的正常生存;三是认为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部门不应再规定药店间距,只有进一步促进药店竞争,才能使每个药店服务更到位、药价更合理。
令人感动的是,听证代表们都能站在促进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全局分析问题,他们的许多意见、建议都相当中肯和深刻。关于执业药师的设置问题,海淀区中关村医院的吕晓霖主任医师建议,对药店包括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店执业药师的设置,一定要有刚性规定,不能含糊;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济生建议,为了防止有的执业药师同时在几个药店兼职,应明确规定每个药店都应将执业药师的资质证书和照片上墙,加强社会监督;北京市政府特约监督员何宗信建议,为了便于新开办药店聘用执业药师,药监部门可以将全市已注册执业药师基本资料上网;北京药学会抗生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致平教授建议,药监部门应对药店所配置的执业药师的职能做出明确规定:一要保证药品质量,二要指导消费者购药,三要帮助药店职工提高专业水平。
北京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方来英最后表示,该局将认真研究每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抓紧对《暂行规定》做进一步修订完善,力争在8月中下旬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