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的新飞跃
2004-09-27
据中国医药报安徽讯 记者杨卫青报道 9月23日~25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合肥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意义重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刚闭幕,十六届四中全会从五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其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坚持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要严格依法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的战略高度,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此次会议的主题与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总结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六年来法治建设的实践和经验,研究、探索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的新方法、新思路,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进一步部署全系统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据了解,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六年来,法制建设成绩显著:政策研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理论支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到目前为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起草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法律1部,行政法规8部,起草了行政规章35部,现已全部颁布实施,为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了35项审批事项,保留了65项;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了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15项,其中修改了9项,废止了(或者准备废止)3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3项,各省级局也普遍开展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改;执法监督机构初步建立,各级药监部门基本建立了法制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他们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六年来,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0多起,其中撤销、变更60多起,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30起,被法院撤销、部分撤销或变更的30余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摸索出许多执法监督新方法,如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郑筱萸在总结药品监管系统组建六年来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和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如立法决策监督方面科学性、统一性和计划性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尚需提高,执法不作为、不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法制机构不健全,认识不到位、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郑筱萸强调,全系统要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作用,正确理解依法行政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与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关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创新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方法和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正视当前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紧迫性,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力争经过三年左右,达到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基本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有效,政策研究体系基本完善,全体公务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郑筱萸指出,推进依法行政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全系统共同努力。法制工作者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监督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他再一次强调了执法检查的意义,明确了下一阶段执法检查的要求,特别提出除了听汇报、查阅案卷外,还应该多向行政相对人了解情况,使检查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真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敬礼主持开幕式,安徽省副省长黄海嵩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司室负责人,全国各省(区、市)及副省级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建设兵团药监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国务院法制办、解放军总后药检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下图为座谈会现场。
实习记者 温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