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放心药店”分级论星
2003-10-16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将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重点对与市民息息相关的“ 药罐子”进行全面整顿。
据了解,“放心药工程”的第一阶段将对药店的规模及人员素质进行资质认定,并据此将药店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第二阶段则将重点放在药店管理和服务的典范树立上,将药店的考核评定分为1~5个星级。此外,星级药店评定由药监部门统一进行执法检查后核发星级牌照,不接受自行申报,被评上星级的药店将“挂星”经营。
据南宁市药监局市场监督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甲、乙、丙三个等级中甲的等级最高,要求药店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由职业药师或主管药师在岗审核处方,其余的从业人员、销售员要求毕业于药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过药品监督部门培训后才能上岗。乙级药店面积60~99平方米之间,有药师或从业药师在岗审核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