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察10省区从源头杜绝医托

2005-06-27

据科技日报讯(柯易)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24日至7月3日对北京、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宁夏、新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察。

自4月21日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社会各方面对专项行动非常关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接到430余件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其中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有关的395件。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共涉及30个省(区、市),包括无证行医问题183件,占举报案件总数的47%%;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问题164件,占举报案件总数的41%%;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问题9件;行政不作为、违法审批等问题39件,占举报案件总数的10%%。

各省(区、市)在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工作内容和重点并创新了工作方法。湖南、甘肃、江苏等省将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作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甘肃、江苏、山东等省将严肃查处非法义诊活动,以及利用义诊活动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纳入专项行动工作。上海市明确规定对租赁当事人利用或发现租赁房屋从事非法行医等违法活动的,由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由市综治办牵头,卫生、公安、工商、城管、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宣传等部门联合,对雇佣“医托”欺骗患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打击,并逐步探索从源头上杜绝“医托”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