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签署《中医药合作计划书》

2005-07-04

据中国医药报讯  6月21日,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畲靖与新加坡卫生部兼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高级政务部长巴拉吉签署了《中医药合作计划书(2005—2008年)》(以下简称《计划书》),中新两国将继续在中医药领域进行全面合作。

应新加坡卫生部的要求,中国中医药管理局将为新加坡在提高和发展中医药方面提供咨询并协助落实,同时将负责推荐专家协助开展新加坡中医师注册资格考试等工作。新加坡卫生部将根据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提供其在中医药法规方面的最新内容以及传统中医药在新加坡的发展、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并为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双方还拟在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根据《计划书》规定,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将作为双方在中医药(含针灸)领域进行协调、联络与合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