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食品安全重点建议办理调研组赴浙粤调研
2005-07-28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进一步改进监管工作全国人大食品安全重点建议办理调研组赴浙粤调研2005年07月28日 据中国医药报综合消息 记者王春梅报道 7月21日至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带领全国人大食品安全重点建议办理调研组到浙江省宁波市和广东省,开展专题调研,现场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决策参考。
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就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议案呈现出数量多、联名人数多、质量高的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53名代表提出的15件有关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央编办办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督办。为提高重点建议办理质量,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答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组成重点建议办理调研组,共同开展此次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宁波市宁海东部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天宫庄园果汁果酒有限公司、宁波路林综合市场、广州光明乳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黄圃镇广式腊味和凉果加工企业以及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情况。在与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负责人的座谈中,调研组全面了解了各地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改革思路。每到一处,调研组都与包括重点建议领衔人在内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省、市、县(区)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在调研中指出,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命脉,食品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通过严格的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控的安全食品,拓展企业发展空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综合治理,阶段性推进。地方政府要负起责任,积极探索,有所作为,营造食品安全环境。要深入研究区域消费特点和传统,确定监管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积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走向市场。同时要适时引导建立层次多样、功能到位的中介组织,推动行业自律。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服从大局,是主角当仁不让,是配角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惠鲁生表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专题调研,强化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和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答复。
参加调研的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程誌国人大代表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积极创新办理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在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积极评价的基础上,呼吁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广东省、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和政府有关领导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当地调研、座谈。
据悉,今明两天调研组还将对贵州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调研。
图为调研组在宁波路林副食品批发综合市场了解食品市场准入情况。
王春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