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疫情等信息发布方案实施
2006-03-24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及时向社会通报和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卫生部日前制定了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并通知各地实施。
发布方案规定,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实行定期发布制度。卫生部以月报、年报方式在《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上公布我国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必要时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各地按照月报、年报的要求定期发布本辖区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必要时,可实行相关传染病疫情周发布和日报发布。发布方案同时规定,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预警信息要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