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八荣八耻”治理商业贿赂

2006-04-12

践行“八荣八耻” 治理商业贿赂中国医药报举行第五期全国地(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培训示范班学员座谈会2006年04月12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许琳报道 4月6日,在京参加第五期全国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培训示范班的100名学员应邀到本报参观座谈。来自全国各地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汇聚一堂,接受本报记者的集体采访,畅谈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和感受,并结合培训班安排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课程,就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如何践行“八荣八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重点交流。

座谈中,湖南省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龙勇、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宝坻分局副局长郑建华等一致认为,“八荣八耻”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道德保障。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应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从自身做起,践行“八荣八耻”,树立“为公众健康负责,而不是为商业利益负责”的监管理念,勤政、廉政,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锻造一支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福建省龙岩市药品监管局局长林华聪在座谈中表示,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是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商业贿赂的基础,廉政教育应贯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湖北省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友明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应积极探索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结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要求,大力开展编廉政书、写廉政文、创廉政格言等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树立堂堂正正做人、端端正正做事的勤政、廉政理念,使廉政教育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座谈中,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龙岗分局局长许祖俊说,治理商业贿赂要从抓制度入手,严格监督机制,严密审批程序,切实消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应进行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有效监督,充分运用案件“查、审、定”三分离、政务公开、廉政评议、执法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对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辽宁省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孙程结合工作实际,谈了该局的具体做法。该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对GSP认证、新办药店审批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查处吃拿卡要、徇私舞弊行为。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邱明侠建议在具体工作中科学设岗,合理划分事权并定期轮岗,以此遏制商业贿赂。湖北省襄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毕冬梅、河北省承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孟宪民等一致指出,打击商业贿赂,考验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也考验着全系统每个成员的道德素养。法德并举,才是彻底清除商业贿赂的治本之道。

座谈会上,学员们还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如何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及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等内容进行了交流。

座谈之前,学员们参观了本报专门设立的“基层局长之家”,大家的激动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表示以后一定常“回家”看看。

中国医药报社社长翟启运向基层局长们介绍了报社的工作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司、培训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图为座谈会现场。

记者 韩国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