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立保护雪莲协会

2006-08-30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日前,以保护、拯救天山雪莲为目的的新疆保护雪莲协会宣告成立。该协会是由雪莲维药等新疆企业自发组织成立的。新疆保护雪莲协会的主要工作是不盗采雪莲,不购买盗采雪莲,限量使用野生雪莲;积极开展保护雪莲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保护雪莲的知识;建立雪莲作为药物原料使用的监控体系,使雪莲这一珍贵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同时,该协会将积极发展人工种植技术,推广应用人工雪莲。

7月20日~24日,保护雪莲协会开始了成立后的第一次雪莲科考活动。一支由专家、志愿者和记者组成的科考队对天山博格达峰雪莲生存状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在此期间,由保护雪莲协会牵头的2006年雪莲论坛同时在海拔3500米的博格达峰一号大本营雪莲花原生地举行。在盛开的野生雪莲旁,围绕“如何保护濒危物种雪莲与雪莲产业发展”的主题,来自中国科学院、天池管理局雪莲种植基地等专家发表了各自观点,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将雪莲定为新疆自治区的省花,以便更好地宣传保护。专家们还对雪莲的人工种植方面做了生动的介绍,反对低层次的买卖雪莲,支持优秀企业通过高科技提高雪莲附加值。

在4天的科考中,科考队员发现,在博格达峰海拔3500米以下的高山地带基本上已没有雪莲。而两年前的博格达峰,上冰湖的碎石达坂上随处可见雪莲花。据饶峰会长介绍,近几年来,不光是天山山脉的雪莲正遭受毁灭性的破坏,就连昆仑山及阿尔泰山的雪莲也遭遇着同样的命运。主要原因是新疆生产雪莲产品的厂家对雪莲需求量增加,供不应求导致了不法分子对野生雪莲的疯狂盗采。

据了解,在今年5月的新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已经通过了《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该条例规定,采集雪莲应当在采集地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取得采集证,并提出采集方案。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做没收处理,并处以最高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饶峰表示,在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将使雪莲的保护活动更为有力。同时他也指出,合理开发与科学管理是保证,而人工雪莲和克隆雪莲将是解决雪莲利用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