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署“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06-09-14
本网讯 “国庆”、“中秋”即将到来,江苏省全面部署“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岗位目标责任。二是明确“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农林、质监、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对重点景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月饼、酒类、粮食、肉类产品、蔬菜、乳制品、水果、卤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防止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月饼、酒类(尤其是散装白酒)食品流入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借节日之机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放心消费常识和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案例,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四是严格值班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提前安排节日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