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专家会议提出 新医改应更多支持发展中医药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08-10-28
中华中医药学会10月22日~24日召开专家会议,就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表示,新医改应充分体现“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为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发挥其简便廉验的优势,应给予政策倾斜。
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李俊德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很快,但是由于医疗体制的问题,还存在着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中西医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中医“治未病”的预防医学思想,天人合一、形神一体的整体医学思想,辨证施治和个性化的诊疗方式等都是中医的优势。新医改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国情,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增加经费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政策上的支持。方案中应有明确措施,支持中医药在农村、城市社区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院长刘成源教授认为,新医改中提出要“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解决了供方(医院)和需方(病人)的问题,明确了“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这将改变目前医院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两不像的尴尬局面。但是,新医改方案中仍存在中医药参与较少的问题,我们要在肯定中医药在我国卫生事业中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我国应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支持自己的民族产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看病观念,更多地选择中医药服务,国家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北京中医药大学王琦教授认为,中医与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繁衍、卫生、养生息息相关,拥有坚韧的生命力。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问题,在新医改方案中应从农村中医药发展、中医和西医不同的补偿机制、医药分家、治未病等四个方面分别给予明确。
参会人员还有来自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基层中医院和部队医院的专家。他们从不同角度讨论了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体现县级中医院的作用,建立中医药人才流动机制,在医改中规范中药制剂等问题。有关方面将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整理出详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参考。(记者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