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食用油脂专项整治

2003-11-26

据中国医药报湖北讯 记者赵喜明报道 湖北省卫生厅日前宣布,将在全省开展食用油脂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是:餐饮单位尤其是中、小型餐饮单位及煎炸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食用油脂批发与零售单位和个人。

专项整治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堵源头,严把食用油进货关。餐饮单位及煎炸食品生产单位必须从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用油脂;供购双方应签订有卫生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对所采购的食用油脂应进行感观检查或卫生质量验收。二是查流向,严把含油废弃物处理关。餐饮单位和煎炸食品生产单位处理废弃油,应有详尽明确的去向登记,总量与批量要一致。三是索证,严把食用油脂流通环节关。食用油脂批发及零售单位,必须在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索取每一批次食用油脂的合格证或化验单。凡生产批发单位不能提供合格证或化验单的,以该批次产品未经检验出厂论处。

该省卫生厅欢迎群众举报,经查实后按货值的1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