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责任落实 发挥示范效应——盐城市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及示范乡镇
2007-08-24
据中国医药报江苏讯记者范乐生张国民报道盐城市为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及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138个乡镇已有104个申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今年,该市又及时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建成市级示范县4个、省级示范县3个、国家级示范县1个。
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及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试点工作的意见》、《盐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政府的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建责任机制。
同时,该市还制定创建标准,加大考核力度。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评价标准》,要求创建示范乡镇必须有机构、有制度、有责任、有网络、有措施、有投入,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0%,无重大食品事故发生等。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并通报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工作不力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目前,市、县、乡镇三级政府都实行了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今年初,盐城市各级政府相继召开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了大规模调查活动,摸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全市共建立食品企业档案3957册。为了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该市还完善联动机制,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定期例会、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等制度,统筹各方力量,联合开展了整治行动。此外,该市还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东台、盐都等地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滨海县组织食品企业向社会作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承诺,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