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亿元资金投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医药报 2008-11-25

本报北京讯 国务院近期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被列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安排的重要领域。国家计划新增48亿元投资,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优先安排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启动实施项目的原则,国家新增的48亿元投资将用于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持7300多个农村卫生项目,包括26个县医院,59个县妇保站,72个县中医院,1610个乡镇卫生院,5500余个村卫生室。这些预计总投资26.21亿元,其中乡镇卫生院的投资占了18亿余元。

二是拟用于支持建设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以及包括东部贫困地区在内的卫生院约6000个。其中全国近3000个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总投资6亿元左右;3300多个卫生院总投资超过15亿元。

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对于预防控制农村地区重大疾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大意义。据悉,全国现有约3.5万个乡镇,2004年以来我国已建设乡镇卫生院达到3.2万余所。

按照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原则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求,卫生系统建设重点仍然是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基本设备装备。国家计划明后两年启动实施以县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以精神卫生和监督机构为重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