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重奖中药产业化发展“功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08-11-26

据亳州晚报报道 取得二类新药证书的每个品种奖励10万元,新上制药、保健品、中药提取车间的,给予5万元奖励。近日,亳州市的15家单位因为在2007年中药产业化发展中做出贡献,共获得政府49.8万元的奖励。

作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市场,为了引导和鼓励中药企业加快中药科研,加快药业产业化步伐,今年亳州市出台了《中药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中药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中规定,对通过GAP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优质农业规范或国家标准的品种,取得国家新药证书的品种,对企业转化升级改造,新上制药、保健品、中药提取车间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亳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材生产企业、药业加工企业、药业制造企业、药业经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均可申请使用该专项资金。

2007年我市5个中药材品种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1个中药材基地通过有机认证,5家企业新上中药提取车间,1家企业取得新药证书。

全市共有15家单位申报了21个项目,经市药发局和市财政局成立的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的进行了初审,审查合格16项,共奖励资金49.8万元。目前专项奖励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杨文刚 马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