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日全国仅1/3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
2004-06-15
据新华社电(龚毅 朱彬)截至6月1日,全国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认证的企业达到4417家,占总数的33%,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未通过GSP认证整改复审的医药经营企业,将永远停止经营。
11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士介绍说,从7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时限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将严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如发现其仍在进行经营活动,将依法查处;12月31日后,经整改后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可以合法经营,经整改后仍未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则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将依法查处仍在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企业。
据了解,从7月1日起,零售药店抗菌药物将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对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包装予以查处,启动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并对审查结果可网上查询;药店、医院药房等库内中药饮片无包装即是违法,将给予查处,同时对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包装亦要予以查处;加强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网上公布经审批的广告内容,供消费者及执法部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