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上海药品招标打破"地区壁垒"
2004-08-30
据新华社讯 上海市的药品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设地区壁垒,受到许多外省市药品生产企业的高度评价。
据上海市药品招标办统计显示,2003年,上海市分三期对心血管系统用药、抗菌药、消化系统药等金额高达44亿元的329个药品进行集中招标,其中本地(包括合资、独资企业)的药品中标品规数仅占中标品规数的26.61%。
上海建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公共平台。在药品招标中,医院专家组成联合工作组,最终确认中标药品,使作出的决定和中标结果能满足临床的需要。上海将药品招标的《实施办法》及配套的6个文件刊登在市卫生局和药品招标事务网站上,任何参与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在网上查到并下载;投标企业十分关注的评标标准也在标书中公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制定、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和抽取、中标候选品种的确定原则等重大问题,都由联合工作组全体人员参与讨论并决策,不搞少数人说了算。重要环节如出售标书、咨询、开标、抽取评标专家等过程均向社会公开,在开标现场由市纠风办、卫生局、药监局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和公证员公证。中标候选品种确定后,候选品种一览表发至全市400多个医疗机构,由各医疗机构确定采购的品种,最终由联合工作组根据各医疗机构拟采取品种确定中标品种,这些做法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公正性。
公开、公正、公平的药品招标举措,使上海的药品招标迈入了法制、规范的轨道,彻底摒弃了地方保护主义和设立“地区壁垒”的做法,谁家的药品质优价廉,谁的中标率就高。如在抗菌药的乳酸环丙沙星的招标中,外省市有24家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品规28个,结果中标10个,中标率为35.71%。上海市也有3家企业参加投标,投标品规4个,中标仅1个,中标率为25%。综合去年全市药品的投标统计,上海生产企业药品中标率为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