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处方规定九月已开始实施"四色处方"仍未使用
2004-10-10
据大洋网讯 国家卫生部出台新规定要求,从9月份起,医院的处方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印制,以红、黄、绿、白的“四色处方”取替一直以来一般人看不懂的“天书处方”。
该规定实行一个多月以后,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处方规范化深受市民欢迎,但有部分医院仍存在“天书处方”现象,而且统一印制的“四色处方”还没有正式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部的新规定,9月份起,医院的处方须按统一格式印制,以红、黄、绿、白四种颜色来区分不同的类型。处方的书写也必须规范,不能使用代码。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用量不得超过7日。
该规定实行一个多月以来,执行的情况怎样呢?记者近日为此走访了佛山市各大医院。记者发现,卫生部的新规定实施后,处方在书写规范上有所改观,药品用量也有所降低,市民对此深表欢迎。但有部分医院仍存在“天书处方”现象;而且,由于新规定中说明,12月31日之前各医院可以使用原先印制的处方单,记者在采访中还没有发现新“四色处方”的身影。
新规定出台 封杀“天书处方”
据了解,目前医院使用的处方都是各医院自己印制的,格式、项目等内容都是由医院自己确定,在类型上也只有普通处方和麻醉药处方两种。在新处方规定中明确了自9月1日起,医院处方应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其中,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
此外,针对市民呼声较高的药价问题,新《办法》中规定,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开出药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为防止某些医生开出只有药房人员认识的“天书处方”,《办法》中规定了医生在书写药品名称时,须以国家承认并公示的药品名为准,药品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禁止医生使用模糊笔体,同时,医院或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记者调查:医院仍用旧处方
记者昨日在佛山各大医院走访时看到,各家医院使用的基本仍是原先的处方单,门诊处方颜色只有白色一种。在处方内容设置上各家医院也各不相同,有的医院印上了药品金额栏,有的则只有患者的基本资料。
关于每张处方的药品用量,记者在佛山市一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院取药处做了简单的调查,在被调查的20位病人中,有11位病人的处方用量是3日或3日以内,另有4名患者是开了5天的药,开足了7天用药的患者只有5人,症状以妇科病或慢性病居多,患者普遍比较满意。
家住普君西路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因感冒来医院就诊,原本有些担心会开好多天的药,没想到医生只开了3天的药,还不到40块钱。
接着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到另外一家医院的外科科室就诊,值班医生给记者开的药方上只注明了“外三号”3剂,当记者询问为何不写明具体的药品名称时,这名医生表示,因为这种外伤药是医院自己配制的,所以不用注明,到药房直接取药就可以了。记者随后又采访了该医院办公室的值班人员,据院办公室李医生介绍,医院方面是有自己配制一些常用的药品,不过一般是用于住院病人,在门诊是很少用的,今后会注意使用。
医院说法:新处方明年才使用
关于新的处方规定,佛山市一医院医政科负责人认为,“四色处方”有利于医院加强药物使用方面的管理,而处方书写规范也是医院一直在强调的。他同时表示,除了在药品用量上的限制外,医院还在大部分科室开设了平价门诊,每张处方的价格将低于医院的平均处方价格,这些都是为了减轻病人的负担。
至于为什么一直不使用新处方,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医政科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按照规定,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可以使用到今年12月31日,现在还属于过渡期,因此医院还在使用原先印制的处方单,新的处方单有可能要到明年初才开始投入使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处方新规定重要的是如何落实,比如处方要规范书写,卫生部门一直有相应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会有一些“天书处方”存在。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制订更具体的奖惩制度,将新处方规定带给市民的优惠落到实处。
市民建议:慢性病人能否增加处方用量
对于新处方,大部分的市民都表示欢迎。来自三水的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去医院看病时医生一下给开了七八天的药,经常是病好了药还没吃完,最后不得不扔掉。新的规定实施后,医生开的药少了,减轻了病人的负担。
不过,也有患者提出了新的建议,来自和顺的市民周伯的说法引起了记者注意,周伯介绍说自己常年患有慢性心脏病,需要每天服药,为此每隔一段时间就得上一次医院买药。周伯的要求和一般病人刚好相反,希望一张处方单能多开几天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