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增百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3种异名药可报销
2004-10-13
据新华社电(记者容安才)北京市医保中心11日公布,天桥医院、京民医院等143家医疗机构成为北京市第八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这143家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疗机构11家,专科医疗机构9家,中医医疗机构5家,对内服务医疗机构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2家。
11家综合医院为:宣武区天桥医院、京民医院、京北医院、城建大柳树门诊部、北京市红十字会洋桥医院、房山区红十字华盛医院、通州区潞河医院新华联门诊部、龙禧医院、天通汇仁医院、顺义区法医院、康益德医院。9家专科医院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西城诊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广安门口腔门诊部、北京南洋肿瘤医院、北京三环肿瘤医院、北京东平口腔门诊部、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北京和义哮喘病医院、北京中奥癫痫脑病医院。
与此同时,北京市医保中心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标准》的新规定,从11月1日起,医保患者在进行物理治疗与康复后,获得报销的费用有了严格的时限标准。《标准》明确,对参保人员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其发病后6个月内的物理、康复治疗费用;因其他疾病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其发病后3个月内物理、康复治疗费用。此外,参保人员手术后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上述时限自手术后开始计算。
另悉,从11月1日起,北京市新增33种可报销的异名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