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要对我出口虾征收反倾销税
2004-12-01
据新华社电(记者胡芳)美国商务部11月30日宣布,最终裁定中国和越南对美国的虾出口存在倾销行为,决定维持其今年7月作出的初步裁定,对从这两个国家进口的虾征收惩罚性关税。
据美国商务部作出的最终裁定,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冷冻、罐装虾征收27.9%至112.8%的反倾销税;对从越南进口的虾征收4.1%至25.8%的反倾销税。与初步裁定相比,最终裁定提高了对中国出口虾征收的最低税率,降低了对越南出口虾征收的税率。在初步裁定中,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虾征收7.67%至112.81%的关税,对越南虾征收12.11%至93.13%的关税。
针对从中国和越南以及巴西、厄瓜多尔、印度和泰国等6个国家进口虾的反倾销要求是美国南方虾业联盟于去年12月向美国政府提出的。这个由美国南部8个州的虾生产和加工商组成的虾业联盟声称,这些国家的虾以低于本国和第三国市场价格的“不公平低价”在美国市场销售,从而对美国虾业造成了伤害。据悉,美国商务部将于今年12月晚些时候就其它四国的虾出口作出最终裁定。
此外,主要负责调查和裁决进口对美国产业影响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初就中越等六国虾出口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了伤害的问题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