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人的卡20岁的能用西宁医保卡滥用现象严重

2005-02-06

据新华社电(郭玉梅 赵华)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青海省西宁市医保卡的使用中违规现象普遍,非参保人不但能拿他人的医保卡就医、购药,而且还能购买非医保类药品。

日前,记者随家人到西宁市某大医院就诊,记者拿着家人的医保卡询问医院工作人员能否使用时,却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一位工作人员说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而另一位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说:“你去挂号吧,我给你划价。”于是,记者拿着那张就诊人一栏写着“男,50”(记者是20岁的女性)的单子顺利地完成了就医过程。记者同时观察发现,很多患者手里所拿的都不是自己的医保卡,年龄、性别的差异都是显而易见的,而医院的大夫对这种现象似乎也已经是司空见惯,没有任何质疑。而在开药的过程中,医生甚至还会征求患者的意见,想要什么药,要多少,都可以患者自己说了算。

而在西宁市的一家医保定点药店,记者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记者用同一张医保卡买到了自己想要的药品。药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里的药都是可以刷卡消费的,这其中就包括《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不能购买的营养滋补类药品。而对于记者用的是谁的卡,他们也并没有进行询问。随之记者走访了西宁市十余家医保定点药店,发现这种现象几乎每一家药店都存在,更有甚者,有的药店销售人员还向购药人推荐营养滋补类药品。而据一位销售人员说,最近临近过年,很多人都用医保卡购买营养滋补类药品,当作送给亲友的礼品。

在接受采访时青海省医保局局长表示,医保局其实已经发现医保卡使用的违规行为,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暗访,加强监督,开办学习班和分发10万份传单进行政策宣传等,2004年青海省已经取消了8家违规药店的医保指定药店的资格。但是医保局也表示了他们的无奈,由于部门人手缺乏,医保局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靠举报,而参保人和医院、药店达成默契,没有人向医保局举报,增加了医保局工作的难度。使这种参保人滥用医疗卡消费和一人参保全家吃药的现象得以泛滥。

针对参保人存在滥用医保卡问题,有关部门指出,医保卡上的钱实际是参保人用于门诊普通疾病、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也可以用来支付住院和门诊指定项目的起付费用。参保人在没病时滥用医保卡购药,万一哪天生病需要就医或购药而卡里无钱时会后悔莫及,这无疑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医院和药店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参保人正确消费,而不应该为追求利益误导消费者,参保人也有义务站出来监督定点药店,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