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与卫生联手甘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即将实施
2005-02-25
据新华社电(贾莹)甘肃省省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出台,物价部门目前正与卫生部门积极进行方案的实施工作。
甘肃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根据当地的实际,兼顾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市县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同时,要认真做好医疗价格改革方案出台后的监管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医疗服务的价格将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医疗市场需求确定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一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是在不增加社会医药费,确实减少药品收入的情况下,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三是在医疗服务价格内部,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价格,增加劳务服务如诊疗费、护理费、抢救费、手术费的价格。四是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非基本医院服务项目的价格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在实施时要增加透明度,实行明码标价,让就医顾客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