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公告:撤销对我国一水肌酸征收反倾销税

2005-05-08

据中国医药报讯 美国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撤销对我一水肌酸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是美国商务部于2000年2月4日发布的反倾销令,按照规定5年后即2005年1月3日再进行日落复审。但在提起复审后的90天内,美国商务部没有见到其国内相关利益方的任何反应。根据美国反倾销法的规定,如果在复审后90天内,国内相关利益方没有提出意见,商务部就应发布撤销反倾销税的法令。

据了解,撤销对我一水肌酸征收反倾销税的法令已于今年2月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