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布首批46家定点药店名单公布
2003-10-17
近日,珠海市公布了首批46家具备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从即日起,凡参加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持个人账户卡,在
定点药店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及有关规定购买药品和结算费用。
据珠海市药监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评审较为严格,硬件上要求药店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单独经营的30平方米以上、连锁经营的配送中心500平方米以上,相关证照齐全。软件上要求每个零售店必须具有2名药师(含驻店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品质量保证,价格合理。
珠海市首批定点药店的出现将助有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落实消费者购药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