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属不清引致专利纷争11家药企齐战威尔曼
2005-07-11
据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讯 “包括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双鹤药业、哈药集团和上海医药集团等在内的中国11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前公开声称:其准备生产和销售的抗生素药品——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不构成对威尔曼国际新药开发公司的专利侵权,意欲上告法院进行反侵权诉讼,目前已经有3家企业提出不侵权诉讼,另外一些厂家也将陆续在当地提出诉讼。”日前,白云山医药科技副总经理徐京平针对威尔曼专利事件公开发表声明。
徐京平称,白云山科技也已将相关诉讼材料递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将会在9月3日进行公开审理。对此,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称,早有应诉准备。
11家企业面临侵权
“威尔曼就像拦路虎,其所谓的一纸专利挡住了我们的经营去路,他们想独霸整个市场。我们11家药企做同样的药品,也没有想过能垄断整个市场,因此我们联合起来进行反侵权诉讼。”其中一家药企的负责人如此形容。
事实上事件还颇为曲折。孙明杰称,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为一种广谱类抗生素新药,他们早在2000年就获得了该药的相关专利,因此任何生产和销售该药品的企业都将侵害其知识产权。
“问题的关键是,威尔曼获得了所谓的知识产权专利,但直到现在都未能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生产批件,而我们基本都已经拥有了药品生产批件,有了生产批件,药品才可以生产和销售。但如果威尔曼的专利是有效的,那么我们生产的产品将侵权,事实上我们认为该药品不应该具备专利合法保护程序,因为这是个国际公开专利的药品。”徐京平称。
专利权属不清
徐京平的理由是,这个药物的处方在1990年的《德国药物研究》和1996年的《国际抗生素杂志》都已经发表过,而根据《专利法》,已经公开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但因为国家专利局的专利库没有记载这条文献,所以2000年仍然给了威尔曼相关专利。“事实上是威尔曼利用了中国《专利法》上面的一个技术漏洞。”其中一位药企负责人这样评价。 不过,2003年6月19日,11家药企之一——沈阳华泰制药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提出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但事情出乎意料,2003年9月1日威尔曼湖南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提出,其与威尔曼总公司对该专利的权属不清楚,因此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延长审定其专利是否有效的请求,并得到同意。
“由于威尔曼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产权不清楚为理由要求延长专利申请,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再一次无法裁决该专利问题,我们只有诉诸法律。”
白云山拟近期生产
尽管案件还没有公开审判,但日前徐京平表示,他们将于近期开始生产并上市销售。徐京平说:“有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批件,就可以生产和销售药品,至于是否构成侵权要由法庭来宣判,如果最终的结果是我们败诉,我们自然会承担侵权赔偿。”
他表示,按照法定程序,随后6个月的工作日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事件的审理会有个结果,但接下来,无论谁败诉估计都会继续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因此整个官司打下来还不知何时结束。而市场是不等人的,因此拟于近期开始生产销售。
威尔曼表示将起诉
据介绍,目前抗生素市场行情不好,国家降价令步步逼近,抗生素平均降幅很大,如40多元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降到了20多元,企业利润微薄,急需要抗生素新药来救市,而该药,既不在国家降价抗生素产品范围之内,又容易在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中中标,因此这才引发双方如此激烈的争斗。
据了解,以白云山科技生产销售该产品为例,一年的销售预计在200万至300万支,每支定价在50元左右,仅白云山科技所生产的产品,其市场销售额就将在1亿元以上。而11家企业中,还有哈药集团、上药集团、双鹤药业等全国知名大企业,同样营销能力也相当强。如果以11家企业的总量来计算,该药全年的市场销售额将在10亿元左右。
孙明杰明确表示:“如果他们生产,我们将向法院起诉,查封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