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方案或年底启动将在2-3个中等城市试行

2005-08-05

据新京报讯(记者李宗品)近日,由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报告披露“我国医改工作基本不成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医疗体制改革新方案,再次成为媒体追问的焦点。8月3日,卫生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了卫生部部长高强关于医疗改革思路的最新报告,该报告提出了今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表示方案“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而前不久,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也曾向本报记者表示,新方案有待国务院批准,今年年底前有望启动,批准实施后该方案不会大面积铺开,将在不同区域的部分城市展开试点。

今年7月1日,在由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等联合主办的形势报告会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部长高强应邀作了我国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及改革发展展望的形势报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高强在该报告中明确表示,目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今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保留的公立机构,一是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能“卖光”、“改净”;二是运行机制要体现公益性质,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对于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另外,记者昨天下午从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有关负责人处获悉:今年下半年出台的医改新方案,将只在国内2-3个中等城市谨慎试行,对确定保留的公立医院建立严格的决策、监督和执行机构,强化管理效率。至于按区域规划可向社会资金放开的公立医院,国家也将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设定投资者的准入门槛。

方案提要: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

1、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2、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3、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

4、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

改革重点:报告直指器械药品暴利

高强在报告中指出,导致我国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目前药品和医用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5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则有12000家,零售企业12万多家。药品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价格应该下降。但我国的药品却出现价格上升,越贵越好卖的反常情况。

高强认为,个中原因之一是一些企业违规操作。对卫生部和北京市所属10家大型医院的药品、高值医用消耗材料价格,国家审计署进行了审计,发现不少生产企业虚报成本,造成政府定价虚高。在抽查的5家药厂46种药品中,有34种药品成本申报不实,平均虚报1倍多。

另外,现行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也直接导致医院买卖贵重药。

原因分析:三大原因致“公益性质”淡化

报告中指出三大原因致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

1、政府投入比重逐年下降。由于政府投入水平过低,医院运行主要靠向患者收费,从机制上出现了市场化的导向。

2、一些医疗机构管理不善,医药费用快速增长。

3、卫生部门监管不力。

四大问题制约社会资金进入

高强在报告中指出了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比较困难的主要原因。

1、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不严格。

2、卫生部门思想不够解放。

3、一些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后收费过高。

4、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不善,用虚假广告误导患者,群众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