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罗氏再打官司 要求撤销对方现用的药品商标

2005-11-10

据中国医药报讯 因为不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决,重庆太极集团、瑞士罗氏药业关于各自拥有的“散列通”、“散利痛”商标之争已闹上了法庭。日前,笔者从太极集团相关人士处印证了这一消息。

太极集团旗下的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西南制药三厂,该厂曾与罗氏药业有过4年的合作。但分道扬镳后,双方却陷入了长达10余年的商标之争。最近,双方更是闹上法庭。太极集团相关人士证实,双方要求撤销彼此现用药品商标的诉讼请求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罗氏要求撤销太极的“散列通”商标,太极则要求撤销罗氏的“散利痛”商标。

知情人士透露,太极、罗氏此番闹上法庭,是因为双方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决不满。复审裁决书认为,罗氏申请撤销太极“散列通”商标的理由不成立,太极可继续使用该商标;太极申请撤销罗氏“散利痛”商标的理由也不成立,罗氏可继续拥有该商标。

上述复审裁决意味着当事双方都保住了商标,但又未满足双方撤销彼此商标的复议请求,罗氏不服这一结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太极集团一起告上法庭;太极也不甘落后,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据西南商标事务所分析,从目前态势看,太极与罗氏的商标之争胜负难料,关键看双方在庭审中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新东西。

曾经是兄弟

1987年,当时世界排名第八的跨国药企瑞士霍夫迈罗氏控股公司,为了把其具有镇痛退热功效的散利痛推向中国市场,与四川西南制药三厂(即太极集团控股公司西南药业的前身)签订了3年的生产、销售协议。4个月后,双方又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罗氏把西南药业使用英文名Saridon、中文名“散利痛”商标的最后期限定为1994年7月1日。

然而,当罗氏制药于1994年3月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散利痛”中文商标注册时才发现,早在1993年,西南制药三厂就已抢先申请了“散利痛”中文商标,就此双方埋下了诉讼的种子。

1995年,罗氏在上海成立合资企业,也开始批量生产Saridon和"散利痛"商标的镇痛药,从而在国内形成了两家企业生产、销售同一商标药品的奇特现象。

逐渐变冤家

从1995年开始,罗氏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仲裁。1998年7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西南药业抢注该商标属“注册不当行为”,故不予核准其“散利痛”注册。一年后,罗氏公司申请“散利痛”被准予注册,罗氏同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太极使用“散利痛”资格。

2001年,太极集团从托管西南药业开始,就成立了专门的律师事务部全面反击罗氏。太极与罗氏矛盾开始激化。同年,太极也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罗氏的“散利痛”商标。同时,太极集团在减肥药市场向罗氏的“赛尼可”发起反击,并状告罗氏侵犯其商业和商品信誉权。

2003年5月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书,判决罗氏“赛尼可”侵权,赔偿太极经济损失100万元。当年7月,恼羞成怒的罗氏就“散利痛”商标一案向法院起诉。8月28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太极败诉,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30万元。太极立即提出上诉。

2003年,就在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之时,西南药业悄悄在其生产的“散利痛”外包装上,在“散利痛”字样的旁边,用括号加上了“散列通”几个字,同时注册了“散列通”商标。这是太极的一招“妙棋”——万一官司告败,太极可用“散列通”商标继续在镇痛药市场称霸西南。

今年起,西南药业正式为“散利痛”更换了包装,开始使用“散列通”商标。同时还利用价格优势,蚕食罗氏的地盘——华东、华南市场。而在此前,双方划江而治,太极主掌西南市场,双方互不侵犯。同时,太极集团还为“散列通”制定了营销计划:2年内销售额超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