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酒石酸反倾销调查终裁 三应诉企业获免

2006-03-31

据中国医药报讯 据来自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消息,欧委会日前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酒石酸反倾销调查做出终裁,我应诉的三家企业分别获得0~10.1%的反倾销税率,其中杭州宝晶生物化学有限公司0%,常州常贸生物工程化工有限公司10.1%,宁海有机化工厂4.7%。三家应诉企业均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其他未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4.9%。对此案,欧盟于2004年10月30日立案,欧委会于2005年7月30日做出初裁,2006年1月23日,欧委会做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