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无主引资无路维持无力 中原制药厂申请破产
2006-06-20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证实,国家“八五”重点建设工程、停产10年之久的中原制药厂,继今年2月份曝出重组新闻之后,近日又传出特大消息:现在正申报国家计划内破产。知情人士透露,2006年5月中旬,中原制药厂正式启动破产申请,目前破产方案已报至河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
在该厂提交的破产预案中,列举的申请破产理由为:“时至今日,中原制药厂停产近10年,债务逐年增加,负债率高达429.5%,全面陷入启动无钱、兼并无主、引资无路、维持无力的绝境,只有实施破产。”
资料显示:中原制药厂1984年被国家计委立项,1990年正式动工兴建,一年后建成。总投资18亿元,全部投资均为借贷,其中世界银行贷款1.175亿美元,国内配套资金8.3亿元(国家和地方各承担50%),是我国医药行业自建国以来一次性投资规模最大的建设工程,也是我国医药行业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医药工厂。建厂之初,因计划形成5000吨VC生产能力,其产能与规模之大,被誉为中国制药“航母”。但建成之后的中原制药厂因引进工艺设备问题,从1993年10月至1996年12月31日,运行800多天后被迫停产。停产中的中原制药厂,仅企业贷款利息及折旧费每天就达80万元。截至2005年年底,中原制药厂负债总额为48.1亿多元,而其资产总额只有11.2亿元。
作为中原制药厂第一债权人,郑州市政府深受其累。当年世行的贷款2008年到期,是由郑州市政府做的担保,本息共计18亿元。
如今中原制药厂申请破产,郑州市政府又在致河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红头文件中承诺:中原制药厂破产后,其世界银行贷款本息,由郑州市财政偿还;其职工安置费用,先从破产资产变现所得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郑州市财政承担,确保企业破产后职工妥善安置。
河南省一资产重组专业人士认为,破产是企业内外措施皆已穷尽,不得已才会突破的最后防线。如果可以,企业应选择另一条路———进行资产重组。
破产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生死裂变。结果不外乎两种:破产拍卖,找到合适的买家接手,资产能够被盘活再利用,恢复有序生产经营;破产拍卖流拍,没买家愿接手,资产受到损失。
就中原制药厂而言,如果遭遇流拍,其价值数亿元的生产设备就会成为废铜烂铁,资产大大贬值,只有企业所占土地可以得到利用。
事实上,有关中原制药厂的重组工作,在该企业停产后,就一直没有中断过,先是莲花集团、郑州热力,后有神马集团、中国蓝星集团,到今年年初出现的上海复星集团,郑州市政府与中原制药厂先后与近20家企业接触过,但都没有寻找到成功的重组之路。
如此情形下,破产对陷入泥潭中的中原制药厂来说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分析人士称,申请破产,至少可以让企业的债务得到舒缓,而不是一年一年翻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