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法规促进传统医药发展

2006-11-03

在日前举行的2006传统医学政府论坛上,新加坡卫生部副部长王志豪介绍了近年来新加坡传统医药的发展历程。他们从中医药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中药质量监管、中医药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制定与完善了一系列中医药的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传统医药的蓬勃发展,而且为我们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王志豪说,新加坡有400多万人口,主要包括三大民族,其中华人75.6%,马来人13.6%,印度人8.7%,三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医学,各自发挥着独特作用。无论是从业人员的数目,还是病人的就诊人数,中医药在新加坡都占有主要地位,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2004年新加坡国家卫生调研报告显示,超过53%的人曾看过中医,而华人是经常使用中医药的主要群体,占63.1%,印度人占17.6%,马来人占11.7%。

为了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新加坡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中医药从业人员依法行医。卫生部还与当地中医药学术社团紧密联系,共同制定了中医药执业人员条例。2000年10月14日,议会通过了这个条例,2001年2月7日正式实行。该条例对中医师、针灸师和药剂师从业进行了规定。同时成立了负责中医药执业注册机构——中医师委员会。2001年首先是针灸师执业注册,2002年进行中医师执业注册。目前对中医药执业人员的要求是,必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注册过程中,由中医师委员会进行一系列资格审查,最后才能发给正式执业证书。

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所有想在新加坡从事中医药执业的人员,必须拥有中医师协会认可的资格证明,通过新加坡中医药的注册考试和中医师委员会的资格认证。截止到2005年12月,已有1984名中医师通过了执业注册。对于中医药剂师的管理,王志豪说,目前中医师委员会还没有要求药剂师进行注册,这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工作。但是目前中医师委员会认可的是2002年开始的为期4年半的业余药剂师的培训课程,这是作为药剂师注册的第一步。经过培训的学生有173名,已在中医师委员会备案。

对中成药和草药的管理,新加坡分为两类:一是饮片,要求禁用任何有毒药品;二是中成药或是专利药,与管理西药规则相似。中药管理法规是1998年颁布的,注册分为三个阶段:1999年,对片剂、胶囊进行注册;2000年,对液体和口服液进行注册,2001年以后是对其他药品的注册。到目前为止,已有1万多种药品进行了注册。

他介绍说,对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新加坡主要通过两家中医药培训机构,这两家机构是经过中医师委员会认可的。经过多年的努力,已逐渐从原来的3年、4年、5年的业余培训提高到6年的业余培训和3年的全日制专业培训。目前,培训学校与中国的大学合作,提供本科学位和研究生课程培训。2005年,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提供生物学和中医药相结合的双学位课程。从2006年开始,又决定将侧重点转向学历教育。

自从2001年发布中医药执业人员条例之后,新加坡做出了很大努力,一步一步提高中医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王志豪表示,中医药在新加坡有很长的历史,以后还会在新加坡的卫生医疗体系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摘自中国中医药报:记者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