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健康要靠中医药
2006-08-17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与大自然作斗争中积淀的优秀文化,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许多理论、实践和方法仍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是当今许多医学方法无可比拟的。最可贵的地方在于其疗效可靠,而且方法简便、经济实用,使用广泛、易于推广。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就是依靠这种方法,仅用了全世界医疗费用1%的资金就解决了当时占世界22%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世界奇迹。但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多种原因,农村的医疗保健体系破坏殆尽。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普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第一要务。在利益驱动下,各医院院长不得不向企业家们讨教,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良方,不知不觉就变成了企业家,而可怜的农民辛苦一年的收入不够医院检查一次的费用。如果真有个大病,要么等死,要么因病返穷,数十年致富无门。
如果各医院都不要以经济效益为第一,而去遵守职业道德救死扶伤,那么医院运行的基本资金从何而来,政府有没有这个义务负担?能不能负担得起?显然政府是根本负担不了的。那么这个负担应该由谁来背呢?这是我们要研究解决的课题。
农民的健康问题应该实行个人承担为主、政府资助、保险救助的办法。这种办法目前我国正在全国搞试点,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实行这种制度最重要的是从实际出发,使用最经济的、可普及推广使用的、便于学习掌握的医疗保健方法。这种方法就是中医药方法!所以我们可以说,解决农民健康问题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依靠中医药方法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什么要以中医药方法为主呢?这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中国属于经济不发达国家,目前政府还拿不出更多的钱让农民享受与发达国家同样的基本医疗消费;中国农民生活水平仍较低,个人难以承担现代西医药昂贵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更何况西医药的局限性所带来的费用负担和医源性问题令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束手无策。如果中国仍这样以西医方法为主实行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那么,仅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增长将很快使这项制度困难重重。因为这是脱离中国经济和文化实际情况的。实践已证明,在医疗保健方法上攀比西方发达国家给我们经济和财政带来的压力和困难越来越突显出来。
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水平情况下,只有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式的医疗保健道路。
中医药方法之所以适合中国、特别是适合中国农民,这是因为:中医药方法已经在中国应用了数千年,特别是在民间,老百姓需要,生命力很强;再者,中医药方法和西医方法相比,花钱非常少,使用特别方便,一直公认为具有“简便廉验”的优势。更何况中医药方法对许多疾病的疗效令世人惊奇,其真正神奇的地方和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
但是要实行以中医药为主的方法,目前困难很多。有法律法规方面的制约,有卫生战线受利益驱动而违背卫生内在规律的问题,有政府职能缺位问题,更有思想观念上的极端错误认识所带来的一系列歧视和限制,令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队伍萎缩,后继乏人,不能按自身规律和特点去服务人民等等。
要在中国农村实行“以中医药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要解决基本医疗服务受利益驱动的问题。
目前我们国家实行两种医疗保险制度。一种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种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后者刚开始搞试点,实际上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由农民个人承担,这是很不公平的。鉴于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能实实在在实行以中医药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健康问题一定会得到较好的解决,但是如果全国的医疗保健机构、全国的医生都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完成经济指标,靠开处方收入多少来给自己发工资奖金,那么农民的健康问题一定解决不好,合作医疗制度也难以实现,即使是实行了也不会长久。所以一定要首先解决医生受利益驱动的问题,要让医生真真切切地根据病人的病情和经济状况来开处方、确定治疗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到:1.医生们能真正做到遵守职业道德;2.医生们不乱开大检查大处方;3.医疗保健机构就不会争购大型设备和昂贵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就会布局合理,不会过度使用;4.中国总体医疗设备、药品等资源消耗的费用就会大大降低,合理使用率上升;5.争抢病人、过度医疗服务就会消除,双向转诊成为可能,医疗资源充分合理利用有望形成;6.农民包括大多数低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消费能够承担得起;7.大大减少农民医疗支出,从而相对增加农民收入。
总之,解决医生合理开处方问题是解决医疗费用上涨的根本所在。
基本医疗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世界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把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甚至全民免费医疗。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要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让人民享受到财政和个人经济能力都能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亏损的部分应由政府来补偿,不应转嫁到医疗保健机构而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更不应把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全部让农民个人承担,特别是大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向卫生投入的财政比例逐年下降,甚至有些县早已停止了县人民医院的经费投入。在这种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不为钱而奔波,久而久之,卫生战线上的医务人员都形成了一个可怕观念:病人越多越好。甚至有些人没有病到医院检查,医生们也能“制造”出病来。因为没有病人医院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发不了工资。这种观念和医学的目的、和医生的天职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医生们不去专心研究如何用最有效、最安全、最简便、最经济的办法去治病救人,而每天为工资花费心思。其实,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政府职能存在缺位,职能不明确,该有的计划手段不强、市场经济失灵所造成的;是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体制脱离了国情所造成的。
基本医疗服务既然是政府的职能,那么就要实行以计划手段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制度——“以中医药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种制度只承担参保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费用,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单位就医,按规定报销,不按规定的或自愿选择就医服务的,不享受这种制度。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报销比例逐渐提高。政府应该调整思路:加大向合作医疗投入的比例,保证此项制度有一个比较充实的经济基础;把握医疗服务的正确方向,千万不要把医疗保健机构向企业改制靠拢,要让全国卫生工作人员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是减少全中国人民的疾病,而不是看病的人越多越好;要按医疗的内在规律办事,要让医生们没有任何经济指标负担地去探索采用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最简单、最方便的方法去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要让这些医生们享受最好的待遇;如果有哪位医生不花钱能治好病的话,那他应该成为医务人员的榜样,而不是谁治病为单位创收最多反而成了英雄;如果有哪一个政府能让所辖范围内发病率降到最低程度,那才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政府,应该成为各级政府追求的卫生工作最高目标,而不是把医院改革成了企业反而是好政府。
依靠中医药,兼顾西医应成为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方针。
要搞好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农民健康问题,一定要头脑冷静,防止盲目攀比,追求时髦。采用中医药方法,不仅同样能解决医疗保健问题,而且花钱非常少,甚至于在许多情况下疗效更好,更神奇。少数疾病解决不了或疗效不好的可以发挥西医的长处,相互取长补短。
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依靠中医药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在西医和中医这两个方面基本上是西医一统天下,中医充其量是西医的附属品,在法律法规方面也是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执业医师法》是参照西方的法律以西医为标准制定的;《药品管理法》是以西药为标准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以西医医疗机构为标准制定的。在中医药方面仅仅只有一部《中医药条例》,相比西医在法律法规面前的地位是极不平等的。对中医药基本上采取西医的标准,当然中医药就难以发挥作用,生存都成了问题。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医药方法,反而在我们自己的国家使用面临着如此困难,实在是令人费解。解决这种状况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笔者大声呼吁:尽快制定依靠中医药方法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平等法律法规,以取得与西医平等的地位。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药管理法》、《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依靠中医药方法为主和在全国范围内提升中医药地位提供法律保障。
改革现行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目前,从国家卫生部到基层卫生局,形成了一整套管理西医的行政管理体系,把中医药管理也纳入其管理之下,因而脱离了中医药自身的规律和判断标准,用洋人的标准来衡量中医药,必然会得出“中医药不科学”的结论。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才能在体制上保证中医药的实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