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四个结合”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取得进展全国70%以上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中药房
2007-11-02
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2006年8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以来,各地通过加强“四个结合”,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截止到2007年3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8670所乡镇卫生院。其中27815所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71.93%;27578所乡镇卫生院设有中药房,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71.32%。
据对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辽宁、江苏、西藏、青海数据不全)实施《规划》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27个省(区、市)的乡镇卫生院共计35121所,有24385个中医科和21370个中药房列入了建设规划,分别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69.43%和60.85%。其中,有17107个中医科和14652个中药房已经开展了建设工作,分别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48.71%和41.72%;还有7278个中医科和6718个中药房即将开展建设,分别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20.72%和19.13%。
———与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培养相结合,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各地反映良好,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中医业务骨干。此外,北京、吉林、黑龙江、湖北、广西等地通过开展“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鼓励中医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中医药工作,采取人才培养、技术指导、巡回医疗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技术水平。广西卫生厅还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培养规划,将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建立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库。重庆市鼓励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骨干到区县级中医医院拜师,签订师徒协议,同时要求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专家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2名继承人。
———与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相结合。上海、山东、湖北、云南、陕西、宁夏等地以推广适宜技术为重点,丰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涵。上海市目前已遴选出“电针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推拿治疗落枕”等7项在临床长期使用、疗效确切的中医药诊疗技术在乡镇卫生院中予以推广。山东省卫生厅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纳入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促进推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截至去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乡镇推广覆盖率达到97.8%。
———与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相结合。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重庆等省、市大力开展中医药专科建设,注意发挥中医特色专科的带动作用。浙江省湖州市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已有18个中医专科完成建设。部分乡镇卫生院在中医专科的影响和带动下重新焕发生机,地处四明山区的余姚市三七市镇卫生院开设的中医内科、骨伤科等每天接诊的病人都在150人以上;海宁市马桥卫生院的中医妇科、肛肠科特色明显,其辐射面已达邻近县市。福建省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组织开展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目前有3个乡镇卫生院的疮疡专病、中医骨伤专科列入国家和省级建设单位。此外,北京、湖南、广东还开展了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中药房创建活动。湖南省将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60%以上、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40%以上、中医药收入占卫生院业务收入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纳入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评选范围,计划到2010年在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建设120个中医兴院示范单位。
———与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相结合。山东、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等地以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湖南省湘潭县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契机,以抓乡镇卫生院中药房建设为突破口,促进中药质量的提升,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药房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中药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四川省旺苍县在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中,按照“整合资源、完善功能、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的原则,先后投入项目资金1167万元,对35所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使全县乡镇卫生院均建起了中医诊疗室、中药房、中药库房、中药炮制室和煎药室。(中国中医药报讯 记者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