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在欧洲面临“两座大山”

2006-09-01

新华社电,最近,英国媒体在报道中夸大中医药的毒副作用,不久前比利时警方还查封了一个中医诊所。此间的中医药专家指出,这些事件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医药在欧洲依然面对保护主义和法律壁垒这“两座大山”的压迫。

荷兰中华医药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林斌教授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与西药相比,中草药大多是天然植物,毒性较轻,合理施用,副作用肯定比西药小。英国媒体关于中医药的报道是别有用心,是其保护主义的体现。

在比利时干了16年的老中医林国明大夫对当地的保护主义体会颇深。林国明告诉记者,其实比利时很多老百姓越来越喜欢中医,但一直以来,以医学会为代表的比利时医学、医疗界竭力阻挠中医的发展,以免对其行业构成威胁。然而私下里,一些比利时医生也认可中医药。林国明大夫估计,大约1/4的比利时家庭医生另外学了中医,特别是针灸技术,以吸引病人。

据他介绍,欧洲一些医疗机构时不时地单方面对某些中药进行化验,再向媒体宣扬负面的化验结果,其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除此以外,保护主义最突出的表现是,中医药得不到一些国家医学会的承认,不能列入医疗保险名单。这样,很多中医诊所都只能以卖“保健品”的名目出现。去年年底,布鲁塞尔市中心一家中医诊所因为悬挂中文“医”、“药”字样的招牌而被警方查封取缔。

中医药面对的另一座“大山”是法律上的层层壁垒。

目前,欧盟各国对中医药发展有松有紧,东欧、英国、荷兰等相对开放一些,但各国均未从法律上完全认可中医药。随着欧盟制订的《传统草药制品法案》进入实施阶段,中医药正面临一个转折点——是继续维持“保健品”的身份,还是堂堂正正地回归其“传统草药”地位?

欧盟《传统草药制品法案》于2005年10月开始生效实施,该法案规定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传统草药必须重新登记注册方可进入市场,最后登记期限是2011年。

按照这个法案的规定,能准许登记进入欧盟市场的传统草药必须证明其至少安全使用了30年,其中至少15年是在欧盟市场上安全使用。这实际上给中药以“传统草药”名义登记注册进入欧盟市场戴上了“紧箍咒”。

林斌教授说,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上叶,中草药才成规模地进入欧洲。假如以2011年这个最后期限计算,要注册某一味中草药必须证明其在1996年前进入欧盟市场,并且一直安全使用,“如今也很难收集当年进入欧盟市场并安全使用的有力证据。”况且,那时以“保健品”和“天然植物食品”名义进入欧盟各国的中药还不到所有中药种类的10%。

另外,中草药注册之前要花巨额投资检验其成分。林国明估计,一味中药的检验费一般在5000~10000欧元之间,许多小型的中医诊所都无力负担。

无论如何,林斌指出,一旦错过2011年这个最后期限,中草药在欧洲将永远止步于“保健品”、“天然植物食品”的地位,而美国、日本、拉美的“草药”反而可能登堂入室,进入欧盟医药市场。

因此,两位医生都建议,除了民间层面的争取,中国政府要加强与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的对话和沟通,力促欧方科学、客观地评估中医药的地位。(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