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候选示范区公示

2007-06-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社区中医药工作的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创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在自我创建、省市全面评估和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了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国家级现场重点复核。依据创建工作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对该区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7年6月15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