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改对价10送1.5股 小股东称送股太低
2006-09-12
据新京报讯(记者胡红伟 刘宝强)青岛啤酒(600600)9月11日公布了酝酿已久的股改方案,A股流通股东每10股获1.5股。
先增持而后送股的对价方案,为青岛啤酒第一大股东青岛市国资委保持了控股地位,并将与第二大股东AB(安海斯-布什公司)的持股比例拉大至3.6%.股改前,国资委安排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及青岛国信委托的独立第三方信托机构——山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收购了公司法人股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名下已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的青岛啤酒股份共计2925万股(占总股本的2.24%,其中青岛国信收购2%,山东国际信托以信托方式收购0.24%)。
山东国际信托已承诺以其受托购买的308.56万股全部首先用于支付对价,差额部分以青岛国信及青岛市国资委所持股份补足。实际上,在山东国际信托支付308.56万股、青岛国信支付2565.12万股后,上述3者所应支付的对价就已完成,且国信仍持有0.04%的股份。青岛市国资委仍持有青岛啤酒39982万股,占总股本的30.56%不变,仍为第一大股东。
青岛啤酒方面表示,上述股权转让尚须取得财政部的审批同意,此股权转让是进行股改的前提。青啤已于8月29日停牌,并将于股改方案公告后的10日内申请复牌,10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改方案,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9月28日。
此股改方案一公布,网上小股东对对价方案提出“送股太低”的异议不断,“青啤有维持市场平均价10送3的条件和义务,在一个全流通的市场,控股权是要讲实力的”等说法以及称将形成反对联盟。
青啤证券事务部王志良表示,此对价方案确实与普通流通股股东期望有所差距,公司将在此后一周与流通股中的机构股东进行沟通,适当对方案进行调整。
中信证券分析师毛长青表示,由于部分流通股权在机构手里,小股东持有的股票比例很低,即使投反对票,也无法影响大局。从行业水平来说,这个对价确实不高,但是大股东已经尽力,即使对目前的对价进行改动,改动幅度也不会太大,有可能再对流通股股东送点钱,但是不会太多,基金公司当初预计会送点钱,但是流通股股东希望从青岛市国资委手里拿到钱,很不现实。
“该对价传递出一个低价信号,以降低市场的预期,不排除在与机构沟通过程中有所增加。”招商证券分析师朱卫华认为。
联合证券分析师刘树坤则表示,送1.5股的对价通过可能性就比较大,即使调整也可能仅到1.6股或者更高到1.8股,但不会超过2%,“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得到了保证,但是只能说控股风险没有进一步恶化,两大股东相互制约的关系此后依然存在。”“AB作为青啤的第二大股东,行使权利受到合约上限限制,目前能做的只能是技术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慢慢施加影响以等待增持机会,而且从目前来看,对哈啤的整合和全国性推广让AB颇费精力。”朱卫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