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店内“中医坐堂” 天津和平南开成为试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08-12-18

中药店内“中医坐堂”,前厅看病,后堂抓药这一千百年来中医行医的传统方式,将在全国48个试点地区“重出江湖”。天津市和平区、南开区此次成为试点,目前市卫生局等部门正在两区筛选试点的零售药店。

记者从市卫生局中医处了解到,为了解决以往坐堂医生出于经济利益驱动开“大处方”,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出现,行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进行审批。

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且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品种数量不少于400种;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不超过2个,每间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诊所的命名统一为“XX中医坐堂医诊所”,不得再以名医、专家名义悬挂标牌,夸大名称;聘请的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而且,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开中药饮片处方,不能指导销售成药、西药、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等。诊所开诊后,一旦出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行政部门一经查实将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将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