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中医院姓“中” 满足百姓中医药需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09-04-01

中医院工资津贴政府买单

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摘自医改意见(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这些天,北京中医医院的财务人员开始制作关于本院人员经费的测算报表。这份报表将提交有关部门,作为落实北京市政府给予医院人员经费全额财政拨款的依据。该院党委书记陈誩告诉记者,此举将使政府财政拨款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

这是今年北京市扶持中医药发展的一项新政。今年初通过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实行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并与财政补偿挂钩,考核合格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由财政全额拨款。

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与改革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是这项新政的一体两翼。上述《意见》中同时指出,要保证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确保突出中医特色优势,防止和杜绝“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现象延续。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王克成说,长期以来,许多中医医院底子薄、基础差,加上诊疗收费低廉,自身建设发展颇多困难。而同时,近年来北京市部分区属二级中医院的差额财政补偿占医院总支出比例由原来的70%减少至30%,少数中医院甚至不再享受财政补偿。一些中医院不得不更多地运用西医诊疗手段,多做手术、多开西药,以增加收入求生存,从而最终造成中医特色优势淡化。

该局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现行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1999年制定,共计4496项收费项目,其中中医诊疗收费项目75项。中医项目中价格不合理的就达71项。调查结论指出,中医诊疗过程中几乎没有仪器设备、耗材等成本,更多的是依靠其中医诊疗活动中的智力因素和技术劳务付出,中医诊疗项目收费定价未能体现中医诊疗的特点和价值。

陈誩说,由于中医药诊疗项目价格定位不高,很多项目低于成本价格,中医院难以实现以技养医。她举例说,目前一次针灸治疗定价4元,即使提高到10元1次也不足以支付人力场地等基本成本支出。

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深入人心,希望得到中医药服务仍是社会较普遍的需求。上述调查还显示,老百姓对于提高(中医诊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调查因此提出,建议政府对中医医院提供的中医药医疗服务给予适当补贴。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并密切协调财政部门,促成了这项具有突破性、前瞻性的财政补偿新政的出台。王克成说,新政的目的在于促使中医医院性质回归、坚持姓“中”,为老百姓提供好中医药服务,在深化医改中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会同市财政部门正在拟订一个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办法将对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比例、中医诊疗技术应用比例、中药处方比例等提出刚性要求。各区县中医药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参照执行该办法。初步设想是年中考核,并作为下年度财政拨款依据。王克成透露,因为新政今年开始实施,财政部门将对今年公立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追加预算给予拨付。

据了解,北京市有20家左右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将从这项新政中获得支持。陈誩表示,这对医院保持“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大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和传统医药服务具有很大推动作用。“政府多出钱,我们就要提供良好的服务,回报国家,回报社会,回报百姓”。(记者 任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