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注射剂禁与其他药物混和配伍

中国中医药报 2009-04-28

□欣闻

清开灵注射剂是由胆酸、珍珠母(粉)、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粉)、板蓝根、黄芩苷和金银花制备的中药复方制剂;具有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的功效;用于热病,神昏,卒中偏瘫,神志不清;临床用于急性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的治疗。清开灵注射剂包括注射液和冻干粉。

2001年11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首次通报了清开灵注射剂引起的过敏反应。近年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仍陆续收到有关清开灵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不良反应/事件的临床表现

清开灵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以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为主。各系统不良反应/事件表现如下: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寒战、高热等,其中过敏性休克占严重不良反应表现的23%,多数患者能够治愈,少数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呼吸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紫绀、喉水肿、支气管痉挛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主要表现为大疱性药疹、大疱表皮松懈型药疹、剥脱性皮炎等;神经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抽搐、惊厥、昏迷、四肢麻痹、四肢痉挛、嗜睡、意识障碍等;心血管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低血压、心脏停搏、突发性早搏、心力衰竭等;其他损害包括呕吐、腹泻、溃疡性口炎、呕血、血管神经性水肿、肾功能衰竭、肾功能异常、血尿、尿失禁、溶血等。

清开灵注射剂死亡病例报告分析显示,81%的患者存在合并用药情况,8%存在多种药品混合静脉滴注的情况;合并用药品种在1~6种之间,主要为利巴韦林、头孢噻肟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双黄连注射剂、头孢曲松钠、头孢唑啉钠、左氧氟沙星、阿奇霉素、青霉素、庆大霉素、氨茶碱、阿米卡星等。死亡主要原因为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猝死、急性左心衰等;除药品因素外,不排除原患疾病进展、合并用药、混合配伍、过敏体质、救治不及时或不当等因素。

不合理用药现象分析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清开灵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显示,该产品存在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并且部分不合理用药问题已经引起严重不良事件。不合理用药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配伍禁忌用药 将多种药物混合配伍或存在配伍禁忌的药品先后使用同一输液器滴注,没有其他液体间隔。如一患儿,男,1岁,因急性扁桃体炎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250毫升、清开灵注射液10毫升、头孢唑林钠0.5克静脉滴注,15滴/分。静滴液体量约20毫升时,患儿突然出现口唇紫绀,口吐粉红色、白色混合泡沫痰,呼吸急促,点头样呼吸;体温39℃、心率210次/分、呼吸50次/分,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大量湿性■音,立即停药,给予强心、利尿、持续高流量给氧、醒脑等抢救措施,19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儿童用药问题 死亡病例中,27%的患者为14岁以下儿童,多数患儿存在多组液体、多种药品混合滴注的现象,输液量较大,其中两例为左心衰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输液量大、输液速度快有关。

过敏体质用药 部分患者存在过敏体质,或既往有药物过敏史,使用清开灵注射剂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超适应证用药 11%的病例存在明显超适应证用药现象,如用于高血压或心脏病、子宫肌瘤等。

相关建议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议,医护人员应充分了解清开灵注射剂的功能主治,严格掌握其适应证,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

医护人员应在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使用该产品曾发生过不良反应的患者、过敏体质的患者(包括对其他药品易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宜使用该产品治疗。

清开灵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谨慎采用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其他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谨慎考虑与清开灵注射剂的时间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给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应用;对于老年人、儿童患者应谨慎使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停用清开灵注射剂,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对于医疗救治能力相对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等3部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谨慎使用清开灵注射剂。

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宣传,详细全面地告知药品安全性信息,促使临床医生在使用时关注禁忌及慎用事项,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及时调整给药方案,合理使用该药品。

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清开灵注射剂不良反应发生机制、配伍禁忌、相互作用等的深入研究,全面分析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