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始征求意见
中国中医药报 2009-08-05
中成药临床使用将有矩可循 减少中药不良反应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本报讯 (记者向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8月4日发布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意见征求稿)》(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旨在规范中成药的合理使用,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减少中药不良反应发生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指导原则》明确规定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对中成药临床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加强对中成药使用过程中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中成药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最终的《指导意见》将在各省市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正式出台。
我国现有中成药8000余种,因其使用方便、易于携带保存、副作用较小、疗效稳定等优势,受到临床医师及患者的欢迎。但是,近年来由于越来越多的西医使用中成药等因素,在临床上使用不合理导致不良反应的现象也日益凸显。具体表现在:辨证不准、用法用量不当、含毒性药材中成药的不合理应用、联合用药不合理、疗程不明确、中药无毒随意用、滥用滋补性中成药等。
专家指出,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全国建立,对中成药安全性重视程度日益加深,在此形势下制定《指导原则》,在规范临床医师行为、确保中药用药安全、发挥中医药优势与特色方面将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指导原则》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中成药概述,包括中成药特点、剂型、分类、安全性;第二部分为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为各类中成药的特点、适应症及注意事项;第四部分为中成药临床应用的管理。其中,在中成药应用基本原则部分,明确规定了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联合用药原则、孕妇使用中成药的基本原则、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基本原则,并按解表剂、泻下剂等20个类别做了详细阐述。
《指导原则》中明确要求,医生在临床使用中成药时,应遵循能口服给药不采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原则。还要求在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主治功能、推荐计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等内容使用中成药,并加强用药监测。
截至2004年我国已有23个省市建立了药品(中药)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开展上市后药品(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及有关再评价工作。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从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共收到中药不良反应报告301例,涉及中药品种87种,其中注射剂占品种数的32.18%,占不良反应例数的68.71%。近5年,关于中成药不良反应不断有文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