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中医临床路径迫在眉睫
中国中医药报 2009-08-10
王思成
6月30日,卫生部正式发布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等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并将在年内完成医改十项重点工作中提出的“拟定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的任务目标。这预示着临床路径将成为未来若干年,我国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医疗补偿、医保支付和基本药物目录的重要依据。
然而,目前卫生部所发布的临床路径中,并未包含中医药内容。笔者认为,中医药医疗和管理机构应加强深入开展相关研究和制定工作,尽早介入寻求应对策略和方式,以融入未来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大局,以避免也许将面临的被搁置在国家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之外的尴尬。
中医临床路径的研究总体看尚处于起步阶段。粗略统计,2001年至今国内公开发表的1120多篇临床路径相关论文中,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研究不足20篇。2007年国家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中,专门设立了“基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等7个病种中医最佳诊疗方案的临床路径共性技术研究”,由广东省中医院牵头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包括计划提供的治疗项目、相应的治疗结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进度表。该概念于1996年传入我国,近年来在控制医疗费用、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作用得到公认,特别是今年,逐步上升为一种现实的行业管理规范。
中医临床路径的研究制定已迫在眉睫,应高度重视并在更大范围、更深入地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在推进中医临床路径研究制定工作中,应考虑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要在保证中医药疗效和辨证论治优势的前提下,进行规范流程和分类,体现中医药的诊疗特点;二要全面吸纳目前最新的临床研究成果和文献证据,不能局限于个别专家的经验,体现循证医学原则;三要立足实际应用,吸纳西医临床路径成果,兼顾所在机构、群体的条件;四要明确临床路径的基本框架,保证制定过程的科学有序;五要从治疗方案相对明确、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入;六要先试用后推广,从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开始,自下而上地建立行业临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