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将规范

中国中医药报 2009-08-14

本报讯 (记者朱岷 通讯员汪秀琴) 针对目前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标准不统一,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和审查程序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和政策法规司8月12日在南京组织相关专家,启动了“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管理规范”政策研究项目。

国内伦理审查工作起步较晚,在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等方面均有一定缺位。此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了法制建设项目,由已通过国际认证的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第二军医大学上海长海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携手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曙光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6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GCP平台建设单位,同时邀请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一道,共同研究制定既符合国际原则,又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医药特点的行业管理规范。经过讨论,专家一致倡导应尽快组建行业学会,为今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的学术交流、促进中医药伦理审查水平提高、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高更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