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 医药行业迎来“借力好风”
中国医药报 2009-08-24
□文/本报记者 方剑春 图/本报记者 熊光明
8月18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3个文件,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揭开大幕,开始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此前备受揣测、各方博弈的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品种“瘦身”到了307种,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目录数量基本持平,药品流通也遵循了统一配送、统一招标的路径。19日,产品进入目录的多家企业在金融市场的表现一片“红火”,掀起了一波股价飙升的狂潮。
医药行业普遍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医药产业的重大利好,有利于生产和流通领域聚焦实力,将促进产业迅速走向集中。
“瘦身”目录谨慎务实
在目录的307个品种中,由于中药领域涉及的独家品种较多,所以业界普遍认为,中药企业受益更明显:云南白药有4个产品、三九医药和广州药业各有两个品种、中新药业、天士力、金陵药业、马应龙、美罗药业、太龙药业和中恒集团各有一个产品进入目录。但是一些中药企业仍然觉得“瘦身”目录多少有些遗憾,因为与之前征求意见的目录版本相比,不少独家品种落选。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一位遴选专家透露,目录迟迟没有发布的主要原因就是中药部分,在考虑国家支付能力的情况下,相当数量的独家品种最终被挡在了“门外”。
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而目前我国医保体系还处于广覆盖阶段,目录药品价格是否低廉、国家的可支付性是否达到,也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众所周知,独家品种享有单独定价权,一般情况下价格会高于非独家品种;而且独家品种一旦进入目录,就意味着将形成市场垄断。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墙世发曾表示,基本药物的定位应该是公益性的,高价药确实不合适进入目录。
从进入目录的中药独家品种,可以看出专家们筛选时一定是慎重而小心。目录中仅有26个独家品种,包括三九胃泰、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千金胶囊、云南白药等,或是具备独特工艺和保密配方的传统品牌中药,或是只有少数企业生产的现代品牌中药。业内专家认为,目录品种的“瘦身”和独家品种的削减体现了务实精神,也带有探索性,未来的定期调整会使基本药物制度日臻完善。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从数量上看,目录只包含了307种药品,其实所涵盖的药品品规数远不止这些,很多同类药品在目录中只占有一个“名额”,如果按照药品的种类、剂型、规格进行详细划分的话,可分解为一千多种,足以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用药需求。
引导产业走向集中
业内专家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倾向于实力型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的意图非常明显。目录惠及的一些企业都对前景表示乐观。
辅仁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继涛对记者说:“对于我们这种以普药为主、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来说,进入目录的品种市场份额一定会扩大。”
云南白药此次四个剂型全部入选目录,对此,云南白药集团学术推广部的负责人表示,这对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公司目前正在制定全国范围的市场策略。
神威药业企宣部的负责人对今后的发展空间也非常乐观,他说,公司共有30余个品种入选目录,包括清开灵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等主打品种。公司将充分利用这个大好机会整合资源,快速发展,迅速提高企业规模和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他透露,目前神威药业正在与多个并购对象洽谈重组事宜。
中药饮片行业的龙头企业——康美药业,被认为是该领域最大的赢家,因为中药饮片“现身”基本药物目录中。据了解,目前医院一般会配备五六百种中药饮片,而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必将带动该行业的发展,促进规范与自律。
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将给医药流通领域带来深远影响,这一观点已成为业内共识。基本药物制度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这与之前各省市纷纷试点的政府招标商业配送公司的做法有了明显不同,中标企业有权选择配送商,各省政府不再指定。
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认为,由中标的生产企业选择配送商更为合理,虽然会给一些流通企业带来压力,但是有压力是好事,能够使老百姓受益,使行业健康发展。他说,九州通集团近年来一直埋头于提高实力,建立现代物流平台,苦练内功,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作为医药商业的龙头企业,国药集团把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看作公司的重大利好。该集团企划部主任朱京津说,基本药物制度必将推动医药商业资源的重新组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构建全国药品营销网络的国药集团发展将更好、更快。
北京医药股份已经开始做相关的准备工作。该公司董事长陈济生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会使药品市场走向集中和规范,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是理所当然的受益者,我们也要做好牺牲一些局部利益的准备,如经营模式从以商品交易为主向以物流配送为主转变,这是整个业态的转变,企业的利润空间会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对全体人员的素质也会提出新的要求。“公司的现代物流配送中心采用了多种现代化的物流技术与设备,实现了操作的自动化和高效率,实现了物流各个环节的实时跟踪、有效控制和全程信息化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药品配送服务。”
在实践中继续完善
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还只限定为基层医疗领域。卫生部门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这些机构将从9月21日起开始逐步实施该目录。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业内认为,文件的解读与实际操作仍会存在一定的距离,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据了解,目前业内比较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本药物的定价。按照文件的规定,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国家发改委制定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的零售价格。目前有消息说,进入目录的品种价格至少要降低1/4,而目录品种在进入医疗机构前还要在各地区进行招标。如果基本药物的价格低于其成本,恐怕就会发生企业不愿生产导致药物缺失现象,这对保障基层医疗用药极为不利。所以,此前在是否进入目录的问题上,一些企业一直处于犹豫状态。对此,于明德表示,这样的制度安排意味着地方招标采购依旧是基本药物定价的关键一环。过去招标中出现的药价过低问题,给行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呼吁今后的基本药物招标要设立一个招标底价,不能够“惟低价是取”。“可以通过科学调查测算出药品的平均生产成本,过高的价格和过低的价格都应剔除,以免引发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出现问题。”
二是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文件规定,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业内关注的是,基本药物招标进入医疗机构后,“一定的使用比例”究竟有多大,市场前景如何。
另外还有不少企业担心,实行以省为单位进行招标采购是否会引发地方保护主义。而文件中“非治疗首选药品不得列入”、“基本药物目录三年调整一次”、“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将调出目录”等等都是备受关注的关键词。
于明德表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也需要更细化的指导政策辅助其有效落实。今年内,基本药物制度将在30%的省(区、市)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预计3年的时间将实现覆盖全国,相当于每年覆盖1/3,这样的实施步伐还是比较谨慎的,也给制度的完善和改进留足了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