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医改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扶持中医药发展

中国中医药报 2009-11-16

本报讯 (记者罗 建)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并提出将积极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对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参与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

《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和保健、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实施“四川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程”和“中医治未病工程”,造就一批中医名医、名科、名院。

《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上,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参与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方面,力求在中医药研究、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强调鼓励使用中药饮片和民族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