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中医不宜终身制
中国中医药报 2010-02-05
本报记者 章关春
最近,杭州市规定:名中医每4年评选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杭州市所辖富阳市实施的“名中医动态管理办法”,对每位名中医逐个建立考绩档案,每年考核医德医风、医疗业绩和科研、带徒等,考核合格的享受特殊津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名中医”称号。
这些年来,各地推进中医名院、名科、名医“三名”建设战略中,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而独特、知名度高的名中医脱颖而出。通过名中医评选,促进发挥名中医的示范、带头作用,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如今,“名中医”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某些地区还有社区级、乡镇级和院级。随着一级又一级、一批又一批名中医的产生,“名中医”队伍越来越大。对此,人们在赞誉之余,不乏也有些忧虑。应当说,绝大多数名中医名副其实,他们想的不仅是名誉,考虑的不是“名利”双收,而是感到多了一份责任。但也要看到,个别“名中医”有的名气并不大,还未被广大患者认可;有的从此万事大吉,基本脱离临床,当起“脱产干部”;有的“孤军作战”,或是没有安排人接班,或是不愿承担带徒。凡此种种,似乎与名中医的管理问题有关。
笔者认为,名中医的评选要避免“矮子里取长子”的做法,切忌“滥竽充数”。同时,对名中医不宜搞“一锤定音”的终身制,而应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确认。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具体制订实施“名中医动态管理办法”,以利更好推动名中医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名中医的作用。当然,对于医德医术过硬、知名度高、社会和群众公认的“名中医”,终身获此殊荣似乎也无可非议。